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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|支持单位
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
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  |主办单位
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
  |协办单位
·内蒙古食品协会
·内蒙古肉类协会
  |国外机构
·俄罗斯驻呼和浩特总领馆
·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馆
·中国在蒙投资企业总商会
  |执行单位
·内蒙古艾克思博会展有限公司
  |联系我们
 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
    长安金座B座6013室
 邮编:010000
 电话:400 676 3090
 传真:400 676 3090转8
 邮箱:804402058@qq.com
  |展会服务
四、展厅相关技术数据
展品进入展厅
北坡道B1卷帘门(5.4米宽x4.5米高)
展厅地面(水泥地面材质)
展品进入通过汽车、铲车、吊车等进入展台
展厅数据
a.楼面载重(静态)-- 5000kg/M2
b.层高/搭建净高-- 7.5米(中间)
c.供电-- 380/220V 2500KW;
d.展厅亮度-- 200LX;
五、参展管理事项
1、参展企业必须是与展览题材相关单位。
2、展品及宣传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,不得展出假冒伪劣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
的技术和产品。展出产品并应与填报之产品清单内容相符。各参展厂商所编印待送
之产品说明书或宣传资料应不得有影响同业之不妥文字或图形。
3、厂商不得将租借展位之全部或部分转借、分借第三方。
4、会在展览现场设立展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和接待组,负责参展单位代表报到等一
切联络事宜。参展人员应按照展示会规定的时间报到。报到后即发放展览会工作证
件(每个标准展位限两名至四名工作人员)。工作人员可凭展览会证件进馆,展览会
证件不得转让。
5、人员必须遵守展览会规定的作息时间,展出期间每天应提前10分钟到达展台,
做好准备工作,展出期间不应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。
6、现场活动期间,工作人员应佩戴展览会工作证件,接待观众时应仪表整洁,文
明礼貌。
7、须在整个展览期间进行展示。在展览会正式结束之前,任何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
撤离展馆。在整个展期以及进、撤馆,展品装卸期间,展商都必须指派专人在场。
8、览会所规定的区域外,展厅内严禁吸烟。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、有毒

、高躁音(展厅内不得大声喧哗或敲锣打鼓,展商装设使用播音器材限制80分贝以

下)或可能对其他方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物品入场,亦不得释放空飘气球於展位
上空。
9、内有展馆保安值班。但仍然请各参展单位注意保管好各单位的展品和私人物品
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展览过程中如果发生物品失窃或刑事治安事件,应注意保
护现场并及时向组委会报告。
六、博览会指定搭建商
特装企业请注意。为了配合政府工作,从2008年起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条例,展
览馆搭建安全条例。为了避免展览馆搭建特装的安全及要料准确和标准化。本次展
览会所有企业展台搭建为主办方指定搭建。特装企业所做的特装必须由主办方审核
通过后方能进场搭建。外来搭建公司一律不得进场搭建。还请各企业单位给予积极
配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特装指定搭建单位:承揽本次展览会的特装展台搭建
,提供展览会现场服务。
呼和浩特市盛景商务策划有限公司
电 话:0471-8900355 8933700
联系人:冯先生 18647111090 13015000089
七、展品运输
展品集货时间:展品务必在2011年3月25日前到达展馆。
展品包装要求:展品的外包装应以适合长途运输和反复拆装为标准,坚固耐用;有
特殊要求的展品应在外包装刷制“易碎”,“防潮”,“向上”等标记,大件展品
应注明起吊线和重心位置。
展品外包装标记应按如下要求印制:
收货单位: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(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东口与东二环交汇处)
展会名称:内蒙古肉类工业展览会 陈文军 收 13214067522
参展单位:
箱 号:  毛 重: 公斤 净 重: 公斤
尺 码:长    ╳宽     ╳高 (CM)
八、酒店住宿(资料更新中......)
九、参展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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